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保留乙方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乙方定购的房产销售给第三方。
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客户所认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届时甲方除将已收房款无利息退回乙方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及第四条所约定时间交款并办理相关手
续,则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自动退房并放弃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权利,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
若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退房,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处置该房屋。若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调房的,经甲方同意的调房,甲方向乙方收取调房费______元,且乙方应按调房后房屋的最新售价向甲方补齐房款金额。
六、乙方所定房屋房号、面积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政府最终审批不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