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在开展某项工作或办理某项事情时,知道该怎么做,也有权去做,但因各种条件的限制,本级机关无力办理或解决,需要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
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有了自己的初步打算和方案,本单位也有能力去解决问题,但缺少的是权力,万事俱备,只欠"授权",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
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发文者在具体执行上级的某些方针、政策、任务时对其中政策界限、指示精神等不甚清楚,领会不透,或有不同的理解,或缺少先例,或事关重大,或需要作变通处理,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请示的写作就是要向上级要点什么,"求助性请示"要的是帮助,它可以是钱、是物,也可是人、是技术;"审批性请示"要的是权限,是批准;而"政策性请示"要的是政策,是明确的意见和答复。行文者只有明确了自己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请示的写作才会更有针对性。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弊端:该请示的不请示,属于越权行为,这不仅影响上下级关系,更给工作带来难以预测的隐患。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现实生活中这种抱着侥幸心理,不请示、边干边请示或干了以后再请示带给我们的惨痛教训屡见不鲜。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售房带来的官司纠纷、擅自拆除腐败楼违章房带来的损失等等,可谓触目惊心。痛定思痛,我们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弊端: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正确批复,不利于工作的良性发展。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它们在下情上达、反映情况这一方面有共同之处,它们都为领导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尽管请示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反映,但并不能因此降低其真实性方面的要求。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纵使一时得逞,一旦被发现,其消极影响也是不难想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