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召开党委会,提出并审议通过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意见,形成实施方案,明确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二)方案公示。经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的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公示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支持和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每人可报名竞争1至2个职位,并如实填写《竞争职位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竞争职位资格的人员及报名情况进行公布。同时由镇纪委结合干部实际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
(五)竞职演说。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竞职者围绕对竞争职位的认识、履行职位所具备的素质的能力、履职的打算等进行竞职演说,时间3分钟以内,抽签定序、单人进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旁听。
(六)推荐测评。由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对报名参与竞争者进行民主推荐测评,针对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参加推荐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七)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党委会议,结合民主测评、竞职演讲、推荐测评等方面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会议考察对象。同时由镇纪委结合干部实际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由领导小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