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阶段,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v^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挖掘、保护、传承、弘扬、活化历史文化为基础,树高品质标杆,"抓保护""抓示范""抓管理",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打造保护传承典范,助力现代国际化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夯实基础,统筹建设名城要素体系。做好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检查工作,建立年度动态监测暨名城自查评估机制,推动名城保护工作落实、整改提升和经验推广。公布新一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组织申报新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法定保护要素,持续构建"全主题、全时空、全要素"名城保护传承体系。
(二)守正创新,强力打造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谋划形成并推动实施新一年度古厝保护修缮、活化利用项目,做好三宝城、闽江之心及其他城市更新项目中古厝活化利用精品示范案例创建,扩大古厝活化利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中"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及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等工作内容,筹划并推动实施新一批街区街巷、名村传统村落整治提升;抓好永泰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推动活态传承。同时,强化协同合作,主动靠前服务,实施"极简审核",服务城市建设,持续发挥文化遗产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
(三)精准管控,优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实施《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修正)》,修订《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管理的意见(试行)》;继续推广发放《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告知书》,明确产权人、使用人责任义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技术导则,提升古厝保护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规划引领,推动《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落地实施,并做好规划管控;加强对各县(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指导,推动县(市)区加快已编制规划的审查审批。创新优化古厝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立足古厝"排查推荐—预备名录—基础管理—建筑修缮—日常维保—活化利用"全生命周期,实施全程监管。
(四)突出数字赋能,助力名城保护数字化转型。优化提升"福州古厝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等管理系统,夯实历史文化数据,并将历史建筑修缮方案报审、日常监管等模块融入平台建设,打造历史文化名城信息数据一张图及日常监管审批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历史文化数据全量整合、管理全程协同、全面宣传展示。加强"福州古厝数字博物馆"建设,将福州古厝搬上云端,全面展示历史文化遗存。
(五)突出特色,系统挖掘展示历史文化。开展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或传统建筑修缮工匠培训及评选工作,推动传统技艺传承。牵头开展永泰县大樟溪沿线古村落价值及保护策略等前瞻性研究,探索古村落保护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推进《福州古厝保护成果展》策展,配合制作"我在福州修古厝"系列专题片,讲好福州古厝修缮故事,展示福州古厝修缮成果,宣传福州古厝保护利用新成效。
(六)坚定站位,全面推进机关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v^精神为主线,抓紧抓实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落细;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业务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中心规范运行,优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打造本领过硬、素质过硬、能打硬仗干部队伍;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并以省级文明单位届终评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普法、保密等工作为抓手,实现机关精神面貌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