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科技人才创业。争取吸纳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来我镇创业;
3.鼓励大学生创业。打造集"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孵化基地"等为一体的大学生创业完整服务链,对大学生创业的项目扶持、创业融资、税费优惠、创业导师、孵化基地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入驻园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帮助协调创业资金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贴息。
4.鼓励农民创业。联系就业局,开展分领域、分专业的各类培训,培育新型农民。要把创业培训与创业项目、工商注册、融资贷款、后续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实行"项目选择、培训指导、贷款扶持、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着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大力培育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活跃农村市场,加大农民外出务工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5.鼓励青年创业。成立青年创业指导服务领导机构,为年龄在35周岁以内青年,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创业青年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资本对接、项目推广等服务;
6.鼓励巾帼创业。成立巾帼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进行巾帼创业信息发布、政策对接、融资担保、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工作,引导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女农村能人以及失地、失业、下岗等各类妇女群体创业,帮助争取协调贴息贷款。
7.鼓励退役军人创业。组织对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军转干部选择自主创业,建立军转干部自主创业信息平台,组织军转干部创业前技能培训,帮助军转干部创办企业快速办理各种手续。
8.鼓励下岗职工创业。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