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将位于天津开发区(市、区)第一大街云锦蓝庭小区1—1—2002号房号间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个月。乙方最少住满3个月,住不到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房租,如乙方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整),按月结算。每次房租到期前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注:甲方承担用水10立方/月、用电100°/月,用超部分将按照天津开发区规定居民用水电价格折合成人民币,按照人头公摊。每月交房租时缴纳上月水、电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大写: 整)作为住房押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或退还给本人,如故意损坏房屋内家具、墙面和公共设施等,押金将不予退还。
五、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变动需要退房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严禁乙方将其他闲杂人员领进屋内,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严禁在深夜和朋友在室内酗酒、聚赌或大声喧哗,晚上最迟23:00之前将不属于本住户内的'人员请走,并将大门锁好。严禁早晨上班高峰时间洗澡,以免影响他人使用厕所。严禁将其他杂物或带杂物的废水倒进蹲便器或洗脸盆里,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从而影响厕所的正常使用。严禁将个人垃圾或垃圾桶放置在公共场所。
九、节约用水用电,晚上睡觉之前仔细检查,务必关闭屋内用电设备,并拔下电源,以免因晚上电压过高造成用电设备烧毁和引起火灾。将无杂物的废水倒进桶内,以备冲便或淘洗拖把用。
十、住户除租房时甲方提供的原有用电设备外,自己另行增加的用电设备将按照其功率及运行时间单独核算用电金额。此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不计入公摊费用里。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