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垫付产品单箱返利费用和产品陈列费用。
第二条 乙方垫付该款项意在促进和便利双方合作业务的开展,其性质应当为乙方提供给甲方企业的借款。
第三条 双方应于每个自然月的______日前核对本月实际发生的垫付款项明细。进行垫付款明细核对时乙方应保证每一笔款项均有相关单证为据,甲方应在双方确认无误后_______日内(或双方约定的结算时间 )向乙方清偿该垫付款项。
第四条 甲方应配合安排专人对接进行垫付款明细核对以及及时依约结清垫付款项。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双方合作终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六条 本协议签署双方保证具有法定的**权限。协议不因甲方法定**人、企业形式、经营主体等情况变更而无效。
第七条 甲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返还垫付款项,应承担支付该笔款项逾期利息的违约责任,逾期利息以月息 计算至实际结清为止。
第八条 双方明确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协议的各条款内容明确清楚的知悉其法律后果。
第八条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