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将村内,包括1#村民住宅楼,的全部生活垃圾和秋头夏季的农作物糠、叶、杆等垃圾全部拉出村外指定灰渣点。
2、清运方式:_________________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每天早上11点前全村收垃圾一遍,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每两天,单日,早上9点之前全村收垃圾一遍,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天早上,11点前,全村收垃圾一遍,在此基础上必须保证全村所有的灰渣点的灰渣积存不超过一车,各点的灰渣够一车就出,否则甲方扣除乙方工资的百分之一。
3、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现以上规定收垃圾的时间内有一次不收的,甲方扣除乙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天气干扰除外。
4、乙方在收垃圾的过程中必须清扫干净收垃圾场地,如有不清扫到灰渣地面现象,一经有人提出甲方扣除乙方工资的百分之一。
5、因天气干扰不能收灰渣时,村民将灰渣倒入灰渣点,乙方在路能走的第一时间将全部灰渣点的灰渣出干净,没有天气干扰全部灰渣点必须保持干净,不存垃圾。
6、村内全部建设工程垃圾由乙方监督建设方拉出村外指定灰渣点,否则由乙方清运。
7、乙方全部完成以上四条垃圾清运条款,甲方付给乙方清运工资壹万贰仟元整,120xx年元,如乙方不能履行以上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在回收垃圾的路途中要注意一切安全,包括车辆运输和人事安全等,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任何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承包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望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