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省级总体方案。确定项目的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及实施进度。
2、组织技术培训。邀请有关专家,编写培训教材,针对关键技术内容,对项目区县、乡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3、召开现场观摩会议。选择合适的示范区,根据农时季节,组织各项目区技术人员、种植大户等参加现场观摩会议。
4、做好检查督导工作。省级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项目区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技术小组在关键农时季节,进行巡回指导,帮助解决生产上出现的问题。
5、搞好信息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篇以上。
6、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鲁财农20xx23号)要求,采取现场考察、档案资料审查、测产验收等方式考查项目执行情况,完成项目中期考核和总体绩效评价,并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排序。
7、搞好验收总结。小麦收获前,在县级小麦产量初测的基础上,邀请有关专家,对"十、百、千"核心示范区及万亩带动区进行复测。项目结束后,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总结。
1、负责制定本项目区实施方案。根据省级总体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制定本项目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技术内容、实施地点、推广规模、工作措施、预期效益等要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
2、落实具体实施区域。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技术内容、实施地点、推广规模、工作措施等组织实施。将"十、百、千"核心示范区及万亩辐射带动区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3、编制项目进度安排。根据季节和工作需要编制好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并严格按计划和进度执行,完成推广任务。
4、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对县、乡农技人员和示范户进行技术培训,培训2期,每期200人以上。
6、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省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好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使用管理资金,账务规范明晰,专款专用。
7、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档案。根据生产进程,做好相关的生产和技术记载。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工作台账、项目档案(包括开展工作的影像资料)要规范完整。
8、做好项目测产验收总结和绩效考评工作。小麦收获前,组织技术人员对"十、百、千"核心示范区及万亩带动区小麦产量进行自测,并配合省、市农业部门搞好复测和实打验收工作。项目实施结束后1个月内,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做好项目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下发并回收不少于10份《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农户调查问卷》,与所有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一起及时上报省农技推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