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职工在进入该企业之前是以个体形式参保并还未停保,该企业是无法为该职工续保,可以最大限度给其两个月的时间停保,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参保不能购买失业和工伤,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则会引起纠纷;
2)、当月办理人员增加当月就产生社保费用;可增加本月和上月(最多增加到上月),这样就将生成两个月社保费用,如9月办理增加,就只能增加9月和8月的社保,注意新增人员失败的可以重新办理增加;
3)、若是想购买8月社保,但操作失误购买成9月的了,则需要补中断,直接补买8月的,不需要上传任何资料;若还想办理人员增加到上个月之前的,也要补中断,需上传一系列资料,资料详见附表一《最新单位补缴职工社保须知》;
注意①补中断的前提必须要先参保,只可补缴半年以内的,超过半年的社保局将会稽核,②在操作人员补中断时选择补缴时间若是9月,起始时间就该写成至,③若数据未上传,可以在"申报数据查询—补中断查询—未上传数据—勾选想要撤销的数据栏",若数据处理成功(已实时支付)就只能办理人员减少,不能撤销;
4)参保时限为:男六十岁,女五十岁(管理人员可放宽到五十五岁,需到社保大厅办理,需提供说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其是管理岗位),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超过这个时限就无法购买社保;
5)、只要职工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男60岁,女50岁),即使社保缴纳年限已满15年(比如某职工从2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40岁已买满15年,但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企业应继续为其购买社保,当然个体参保的除外;
6)、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购买的年限未满15年(比如某女职工从4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保年限只有5年),若企业未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继续为其购买社保,直到劳动合同终止(因为一旦给该职工停保,企业就无法再次为其参保),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一旦终止,该职工只有以个体形式参保,直到参保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不再购买,并能终身享受社保待遇;
7)、若企业新入职人员为退休人员,企业就只能给其买商业保险,注意若某些职员还没达到退休年龄,但已经开始在社保局领养老金了,像这种只要是社保局内认了,就当成退休人员处理;
8)、非全日制(工作日非8小时制)与兼职人员(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可以只买工伤保险,注意前提是"非全日制":必须是个人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兼职人员"只要是在外或成都购买了五险或六险,并必须是企业的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表二《只买工伤参保须知》;
9)、单位收付结算方式中"非定期银行托收"指"银行代扣"、"银行托收",具体详见附表三《最新新增人员银行代扣和托收须知》;
注意是否扣款成功在缴费信息查询—缴费单查询打印中查看,若业务处理标志、财务处理标志为"已实付",则为处理成功;
10)、若办理社保需急缴费的,可以在QQ群中跟蒋科长反应,他那边可以修改为"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