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有关单位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安全行车。
2.不以本单位名义办理私家车辆登记注册和相关证件、手续等。如有违反,本人同意按照集团和单位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3.严格遵守单位关于不准在工作时间驾驶私家车辆和驾驶私家车辆办理公务活动的规定(在正常上下班时间范围且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驾驶私家车辆除外,也就是从住处到本人所在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如有违反,个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4.驾驶的私家车辆,在工作场所停车期间车辆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因私自驾驶私家车从事公务活动时,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或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本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本人和家人、亲属不无理取闹。
6.若因私家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等,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本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若驾驶私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主动
将事故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因事故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8.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对现有车辆进行转让或新购车辆,保证在办理相关法定登记手续后24小时内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自觉按单位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接受教育和监督管理。新购车辆的,本承诺书自动延续有效。
9.本承诺书在签订后必须告知本人的直系亲属,并在日常给予必要的监督和提醒,同时要求直系亲属在本承诺书上签名。
10、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本人、亲属、单位及安检处各保存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人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该承诺书自动失效。 承诺人:
直系亲属承诺人及与承诺人的关系: 直系亲属承诺人及与承诺人的关系: 直系亲属承诺人及与承诺人的关系: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