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知函。即把某一事项、活动函告对方,或请对方参加(如会议、集体活动)。这种函的作用和内容类似通知,只是由于双方不是上下级和业务指导关系,使用"通知"行文不妥,故应该用"函"。
2.商洽函。主要用于请求协助、支持、商洽解决办理某一问题。比如干部商调函,联系参观学习函、要求赔偿函等。
3.询问函。主要用于询问某一事项、征求意见、催交货物等。
4.答复函。主要答复不相隶属机关询问相关方针、政策等问题而不能用批复时使用。
5.请求批准函。主要是指向有关机关、部门请求批准时使用。如果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只能用请示,而不能用函。
1.标题。有三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发函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如《××部关于选择出国人员的函》;二是由发函机关、事由、受理机关和文种组成,如《_办公厅关于悬挂国旗等问题给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复函》;三是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关于订购的函》。
4.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根据去函、复函的不同,其写法也有区别: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3)结尾--希望请求。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4)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