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的内容根据竞赛的性质、目的、项目特点来设定。大型的综合性运动会应先制订竞赛规程总则,再制定各单项的竞赛规程。总则主要确定举办运动会的宗旨,提出总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各单项比赛的一些共性内容。例如,举办单位、地点和时间,参赛单位,参加办法,参赛者资格等。各单项的竞赛规程,则根据总则的要求,设定具体内容,其内容不得与总则矛盾。竞赛规程一般由下列内容组成,在具体制订时可根据各单项不同情况取舍与
根据总任务确定比赛名称。名称要显示是什么性质的比赛,哪一年(或第几届)的比赛。运动会的名称一般用全称。例如,_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1999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1999年某某市第一中学篮球比赛。在赛会期间的文件、会标、宣传材料等方面,名称要统一。
根据举行本次竞赛活动总的要求,简要说明此次竞赛的目的任务。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学生整体素质;普及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某项运动水平;选拔组织某项运动代表队,准备参加高一级的比赛;总结交流教学训练工作经验,增进团结和友谊等。
竞赛时间应写清预赛、决赛开始和结束的年、月、日;举行比赛的地点和举办竞赛的单位(包括主办和协办以及承办单位)。
举办赛会所设置竞赛项目及组别(一般指综合性运动会和田径运动会),单项比赛的规程写明各组别的各个竞赛小项目。
按有关规定的顺序写明参加比赛的每个单位,以及各单位参加男、女运动员人数,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人数。每名运动员可参加的项目数,每项限报人数,以及参赛的其他有关规定。
运动员资格是指参赛运动员的条件标准,包括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代表资格、运动等级、运动成绩、达标规定
1、确定比赛所采取的竞赛方法,如淘汰法、循环法、混合法及其他特殊的方法。比赛是否分阶段进行,各阶段采用的竞赛方法是否相同,各阶段比赛的成绩如何计算和衔接。
4、对运动员(队)违反规定的处罚方法(如弃权等)。
5、规定比赛使用的器材(如比赛用球的品牌等),运动员比赛服装、号码等。
提出竞赛采用的规则和有特殊的补充及竞赛规则以外的规定或说明。
1、规定竞赛录取的名次,奖励优胜者的名次及办法。例如,对优胜者(队)分别给予奖杯、奖旗、奖状、奖 章及奖金等。
3、设置技术奖时,规定技术奖励的内容和评选方法等。
规定各单位运动员(队)报名的人数、时间和截止报名的日期,书面报名的格式和投寄的地点,并应注明以寄出或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以及违反报名规定的处理办法。
凡属需要抽签进行定位和分组的竞赛项目,应在规程中规定抽签的日期、地点和办法。
1、有关未尽事宜的补充,如经费、交通、住宿条件等。
2、注明规程解释权归属单位。一般应归属主办单位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