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公共法律、精通有关环保法律。深入学习新《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节信息公开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环保部或浙江省新颁布的专业性规章和环境标准。
3、熟悉排污企业。结合环保监察,熟悉印染、化工、制药、电镀、造纸等重点排污企业的布局、生产工艺、规模、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物去向等情况。
4、熟悉现场执法。熟练掌握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的法定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文书送达;熟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提高环境信访投诉处理能力。
5、熟悉使用和制作法律文书。熟练掌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信访等环保法律文书格式和内容。
6、熟悉应急处置。熟悉应急处置体系,掌握信息报告途径方式、污染源控制、现场疏散、应急采样监测等基本程序,了解一般化学物质的毒性和泄漏后的常用应对措施。
7、熟悉行政许可。熟悉行政许可受理、办理、公示、公告等法定程序,依法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