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当前,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服务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服务人群上,已经由过去主要服务"三无"、"五保"人员,拓展到了包括"三无"、"五保"人员在内的全社会老年人;在行业管理上,已经由过去仅仅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拓展到全部养老机构,将各类性质的机构统一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在体系布局上,已经由过去仅注重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到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举的养老服务业;在水平要求上,已经由过去简单的、传统的、偏重物质保障,向综合性、专业化、现代化、物质保障与精神满足并重的方向发展。与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相比,我们的养老服务工作尚处在起步、爬坡阶段。
2.与顶层设计不相衔接。《xxx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无论是服务体系、产业规模,还是发展环境,与顶层的目标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
3.与社会需求不相协调。总体上看,当前老年人问题的实质就是老年人的有效需求和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支持系统建设远远滞后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有效需求。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如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必然使老年人群体成为政治压力群体,老年人问题也将演变为老年人政治问题。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4.与经济发展不相映衬。我县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在养老服务上一直存在各级政府投入不足,各类养老机构运营举步维艰的问题。公办镇(街道)敬老院存在工作运营、设备维护经费挤占供养经费现象,民办养老机构(玫苑老年公寓)运营一直亏损,村办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短期运营中初步测算,即使不配备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仅用水、用电、用暖、用气、电视费、电话费等公用费用每年3—5万元,经济薄弱村根本无力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