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日常保洁服务标准》、《外勤服务标准及要求》(附件2、3)及本合同其他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有偿清洁及其他综合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甲方一切损失。
第七条负责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本项目清洁人员、外勤人员、洗衣房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环境和秩序,爱护本项目财物,注意言行举止讲究礼貌礼节,以维护甲方良好形象。如发现有违法乱纪,并经查实确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造成损失,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限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第八条指派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素质良好之专业清洁人员,进驻本项目,清洁人员年龄最高不得超过45周岁(如因乙方特殊需求,并在甲方人员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用工条件);并须向甲方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备案;如有人员更换情况,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资料。如未经甲方许可使用45岁以上人员或传染病源携带者,无论任何情况,甲方均有权扣除当月保洁费用。
第九条选派一名驻场保洁领班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每周管理人员需和所服务各楼层护士长进行沟通,并有巡检及整改记录。
第十条若乙方因承包范围内保洁服务质量达不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处罚,其罚款及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洗衣房人员管理工作,做好人员调配。保证及时下收、下送。严格收送登记制度,如有丢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所有清洗物品无明显污渍、血渍。衣物、被单如有破损、掉扣要及时缝补、钉扣,下送前认真检查核对。工作服、床单、被套、枕套必须熨烫平整,叠好送还。做好消毒及预防交叉感染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员工工资、劳保福利、保险等,并办理各类合法劳动关系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遵守甲方关于仓库管理相关规定,甲方所提供工具间(上述工具间即指第二章第一条约定休息室)只作为暂时存放乙方针对本项目服务时所使用清洁设备、清洁药剂、清洁工具等用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除外),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合法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义务。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公司派驻甲方工作人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胸牌,并保证着装整洁卫生。工服由乙方配置。
第十七条若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或履行义务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甲方按月考核乙方清洁保洁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未达到甲方考核质量及满意度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