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玉米_______吨,_______元/吨,总计为_______元,该玉米产地为______。
第二条、乙方提供玉米质量必须符合国际(GB1353-2009)二等玉米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玉米全部运送抵达甲方指定地点,货款两清止。
第五条、乙方不能因玉米涨价为由解除合同,如若因此违约,乙方须承担______元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第六条、玉米质量检测以甲方为主,若有异议三日通知对方,甲方拆样后并保留小样,检验结果出来后,若玉米水份>14%,超一扣二,水份>,乙方来人协商处理,生霉粒>1%,降等处理,生霉粒>2%乙方自行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