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_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业广场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二、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公共消防设施如:水池、消防泵等要加强维护管理,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四、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六、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七、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八、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否则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九、各店要定期检查电器线路,防范线路破损、老化、禁止使用非标电线,不得私自添加电器设备,防止设备超负荷工作。各饭店餐馆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防止发生漏电、漏气等现象,否则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十、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店内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十三、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