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大类、11个方面的31个具体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市住建局党组部署,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房管和住房物业工作负责的高度,直面问题,正视问题,努力把一些难点、痛点、堵点打通,全面提升房管和住房物业工作水平。
二是聚焦问题,对症施策,全力破解整改难题。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头雁效应"。严格按照巡察反馈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整改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立良好的责任导向,进一步强化推进落实、党建引领、选人用人的制度保障,建立整改推进监督问责机制,定期通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三是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同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不断增强政治引领作用,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房管干部队伍。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同落实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党总支主体责任相结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切实把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德办发〔2020〕11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规定的通知》(德编〔2021〕56号)规定,保留设置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将德州市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5人整建制划入,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市房产管理中心所属的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德州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后,撤销原市房产管理中心党委,市房产管理中心、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分别设立党总支。两个中心党总支按照市住建局党组部署,做好党的建设、理论学习、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等相关工作。巡察反馈中关于原市房管中心党委职责范围内的房管业务问题,在市住建局党组领导下,由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和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