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送货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客户公司仓库、确认分转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地址,同时要求物流承运方将收货方签收的《送货单》回单带回交还甲方。
2、出厂前要对承运的货物型号、规格与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负责货物途中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运输途中一切所发生的逾期运达、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5、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元押金,以防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时,按价赔偿,同时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及驾驶证的原件于甲方查验后,留复印件于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凭《派车单》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上下货、交货、签单等相关事务),并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待出车任务,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逾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妥善保管承运车辆,发生车辆被偷盗、抢劫、或者其他毁损情况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 车辆在甲方承包期间如果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将甲方每次核准后的《派车单》整理后附在请款单背面作为请款凭据,在规定时间至甲方请款,无单不予请款;
10、负责物流托运标准价格控制:若高于甲方要求时,须请示甲方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