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5分,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5分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5、24:0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扣2分处理。
十四、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两分。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工作部,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