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幅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5、违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6、违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8、其他违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5、侮辱、幅、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