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经营的食品和食品加工过程,加工场所、设备、工具等的卫生管理。
4、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5、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6、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7、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必需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9、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10、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所从事的岗位规范化操作,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1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人口食品,必须使用已消毒的工具。
13、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14、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6、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4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未食用完毕的应进冷藏室,隔天取出应加热彻底后食用。
17、食品操作间应结构设计合理,应清洁明快以减少食品污染的危险性,所处环境应当整洁卫生,远离垃圾处理场所。周围环境中不容许有适合鼠、蝇或其它有害齿齿类或昆虫繁殖场所。
18、管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9、食品必须能按照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20、食品库房应靠近厨房的食品进口处,并做到阴凉、干燥、通风良好。食品库房应安装纱门、纱窗防蝇。内部设计应保证食品能整齐地排放,离地离墙,防止食品污染。
2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24、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对食品污染。
25、法规规定餐饮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
26、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27、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包装是否完善,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28、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0、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32、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并有明显标志。
3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