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应依法登记取得经营资讯产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向乙方提供副本复印件一份。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常规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活动。
3.乙方应保证在本店进行销售的主要为明基产品,店面展示以明基投影机为主,并服从明基投影机区域销售代表的调整,如乙方违反,乙方同意并 接受相应处罚。确认和处罚的具体措施见本协议第七条。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目标经营状况追踪的数据统计,并主动进行经营改善。
5.乙方应依照甲方标准对店面内外进行布置,如需进行变更(包括样机数量、宣传品等)必须经过甲方区域销售督导的同意方可。乙方店面的设计装修必须在甲方负责人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完成。需符合甲方公司形象规定。
6.乙方需要接受甲方店面运营三个月的考核,如违反甲方经营标准的则不得使用甲方所专有的一切店名标识。并无资格作为甲方投影机数字影院进行运营。
7.在乙方装修结束后,店面符合甲方装修标准者,凭发票和照片,可向甲方申请装修费用支持。费用以实际使用数额为准,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