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责任。通过推行厂务公开、职代会等制度建设,提高了广大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努力维持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做好职工来信来访、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牢固树立维稳工作的责任意识,发挥工会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普遍进行了法制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并积极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参与综合治理,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鼓励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见义勇为,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加强对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及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使大家熟悉毒品的危害性,了解禁毒法律法规,力争使受教育面达到100%。
(三)县总工会重视安全工作,将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加强管理外,为加大宣传力度,还组织干部上街开展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艾滋病预防基本知识、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了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通过我们的工作,全体职工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全年未有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县总工会和各系统工会利用召开各种工作会议的形式,宣传社会稳定对我县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强调重视和把好维稳工作的意义和紧迫性。
(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县总工会结合自身业务,不定期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工会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之中。同时密切注视企业、职工队伍的情况,作好职工思想工作,反映职工合法要求,在稳定职工、稳定社会治安中发挥工会应有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治安管理。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人员下班离岗时是否关灯、是否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是否锁好门窗等,确保单位办公用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