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卫生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校讯通、公共安全教育课以及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卫常识;根据季节特性,广泛开展防学生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雷击、防泥石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杜绝校园伤害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二)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迅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责成专人重点对校舍、大门、围墙、厕所、教学设备、体育设施、防汛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以及校园周边地质、水域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防范整改到位。
(三)扎实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防学生溺水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采取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增强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下学路上、周末、假期等脱离学校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管责任。要加强与当地乡镇政府、企业、村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学校周边尾砂库、沙坑、池塘等危险水域排查力度,并在相关部位设立安全警示牌。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和"五不__"教育:"六个一"即召开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开一次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出一期防溺水教育的黑板报,发一封《致家长一封信》,悬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五不__"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库、水沟、取沙坑、水渠、池塘、尾矿库、大眼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能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四)做好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按照县局下发的《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手册》有关要求,认真检查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以及中小学晨午检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监管,严把食品采购关、准入关、加工关和贮藏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未经许可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向学生销售"三无"食品、霉烂变质和过期食品。要加强与当地综治、工商、公安、城建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餐点、商贩的治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五)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中、高考前各校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预案,切实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和带队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确保师生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中、高考前后,各有关学校要重视毕业年级学生的思想工作,要亲近、关爱、了解每一个学生,随时注意学生的思想和情绪变化,防止学生因思想情绪波动引发心理问题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六)扎实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与交警和交运部门联系,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混乱区域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及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阻止和防范"黑牌车"、"黑出租"、"黑校车"的揽客营运行为。要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不坐超员、超速车辆,不坐拖拉机、电瓶车、农用车等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 (七)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和暴雨洪水、雷电等预警信息。遇到极端天气或地质灾害等,要迅速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要做好防雷、避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开展防雷知识和防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预防雷电的基本方法,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八)扎实做好午休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到学生午休前、午休中途和午休结束时各清查一次学生人数。坚决杜绝学生午休期间上街、进入网吧、在学校周围徘徊、提前到校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如实做好检查登记,对学生的午休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