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承认以相关用款还款计划书及其他所附资料作为向贵公司借款的依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我公司知道所提供的资料将经过贵单位的.调查核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民事及法律责任。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可留存贵公司作为备查凭证。
二、若我公司经营范围、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重要内容发生变化,或有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及时主动通知贵公司。
三、若经贵公司审查不符合借款规定条件而未予受理时,我公司无异议。
四、我公司保证:在取得贵公司贷款后,不挪用贷款用途,遵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把该笔信贷资金投进入房市、股市、股权投资、证券市场;不超出工商行政等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而进行生产、销售;不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我公司如要进行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在他行融资或对外提供担保时必须征得贵公司书面同意。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的检查监督,如有违反上述约定,贵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追究我公司的违约责任。
五、我公司承诺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不得以各种名义抽逃其已投入借款人的包括注册资本、各项公积在内的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润分红,否则贵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六、我公司保证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为了便于扣缴借款本息,我公司同意由贵公司自动从约定的结算账户中扣划相应的本息。
七、同意授权贵公司随时查询、打印、保存我公司的征信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我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