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指导,认真做好学校门卫工作 具体工作措施:
一、学校教职工进出校门一律凭工作牌,学生凭校徽进校,凭接送证出校;学生出校,必须履行出校手续,开具"出门证"方可放行。家属、临时工等一律凭保安部的出入证进出校门。
二、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着装上岗,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三、门卫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门岗行礼,问清来意,查阅证件,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填写会客单,换发入校牌。对有可疑迹象的人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外单位大小汽车一律停靠在指定地点,贵宾车辆需入校内必须经校办允许,方能进入,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过夜,不准在校内鸣喇叭。自行车进入校门应自动下车推行,违者予以批评教育。
四、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对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门卫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非学生探访日,谢绝家长进校探访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入校手续。来访、参观单位或团体须事先与校办联系或经校办允许,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校。参观团体由接待部门负责接待、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