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配强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2、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修改并不断完善门房、财务、实验室、食堂、师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3、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针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和修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其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沂水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评估细则》的要求,各学校也应和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工作与业绩考核挂钩,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个教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处处想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
5、全面构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参与"的协调机制。各学校要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提出的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与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努力构建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创建上下互动,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