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学校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学校每月都对校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有结果反馈,总护导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建立每学期"开学前全面排查、每月定期排查、日常重点排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将定期排查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和台账,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一一登记入册,记入台账,要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好整改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定期跟踪查验,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排查人员、整改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地点、隐患内容、排查人、排查时间、整改建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复查时间、复查人等内容),并逐一签字确认。三是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学校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于自身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予以警示,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三)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未经消防合格验收的建筑设施一律禁止投入使用。二是切实加强消防的"四个能力"建设(即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经常性开展火灾逃生演练,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尤其要加强电脑教室、多功能厅、图书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四)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4月份至10月份是预防学生溺水的关键时期。一是继续坚持预防溺水的"十个一"制度,即:上一堂专题教育课,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活动,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或宣传材料,布置一篇防溺水家庭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安全提示制度。二是继续全面开展"六不"教育,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
(五)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六)加强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二是加强对学困生、后进生等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和化解,并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报告相关情况。
(七)加强关键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课间活动、上下学和大型集体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疏散通道,同时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楼层巡查值守,督促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二是上实验课、体育课等课程时,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特别是上体育课时,要做好预备活动。
(八)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要求教师采用科学、稳妥的教育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切忌简单粗暴,严禁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