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积极拓展共建领域。军地双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军民共建活动内容,科学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双拥共建工作创新发展。要着力抓好科技拥军、法律拥军、社区拥军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科教优势,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活动,积极帮助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人才。要把双拥工作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双拥工作群众基础。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要求,充分考虑军事需求,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要广泛开展各种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国防工程建设等任务。驻区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要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扶贫开发活动;同时要主动承担地方急难险重任务,加强军警民联防,确保驻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要切实开展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是区委、区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从反馈回来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存在对双拥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承担的创建任务落实不到位,国防双拥宣传力度不大,感觉不到双拥创建氛围,双拥档案资料(包括音像、图片资料)残缺不齐,创建工作缺乏特色等问题。在会上我再次重申,区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区委、区政府"硬件上少丢分,软件上不丢公,特色亮点多加分"、"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任务谁完成,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创建省级模范城一次性成功。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目标办、效能办抓好对各单位双拥创建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不落实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依照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认真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双拥政策法规落实涉及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军队稳定、国防巩固和社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驻区部队要对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切实维护军民合法权益,要帮助基层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主动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排忧解难,驻区部队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深入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群众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八一"、" 双拥月"期间,各地、各部门、驻区各部队要深入开展双拥系列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以"八一"、"双拥月"期间开展双拥活动为抓手,把我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上新台阶。
(一)认真组织开展"八个进"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军营、科技知识进军营、法律服务进军营、图书室援建进军营、文艺演出进军营、体育活动进军营、医疗服务进军营、社区双拥进军营活动。
(二)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辖区各军民共建单位军地双方互相走访一次,共叙鱼水深情,共商双拥大计;军地双方互办一件实事,特别是把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子女上学、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作为拥军重点实事来办;召开一次转业、退伍军人座谈会;看望一次"一帮一、多帮一"助困献爱心活动中的被帮扶对象。
(三)社区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各街道要通过社区双拥工作站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拥军活动。拥军优属服务队要对烈、军属、老复退军人、伤残军人和特困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帮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民营企业爱国拥军活动。区经信局、航空港管委会要组织辖区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科技优势,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力所能及地在本单位、本行业安置一些转业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为爱国拥军做贡献。
(五)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各乡镇(街道)在"八一"前要走访慰问老烈属、老退伍军人,慰问定抚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
(六)驻区部队要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有条件的部队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部队政治优势,开展农村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