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最喜欢玩虫虫。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及别的昆虫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我还把书上说到的昆虫列了一张表,只要捉到过,就在名称后面打个红勾勾。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勾着勾着,剩下的空格就越来越少了。
那一次,去舅妈的新校区玩。那里可谓是"原生态",鸟语花香,春意盎然。我当然不会放过这大好的玩虫机会,自顾自跑进花丛找虫。
怪了,我东瞅西瞧,这花丛竟没有虫的踪影。我又朝几棵树走去,看罢第一棵,再看第二棵。咦,上面爬着一个黑东西。我的第一反应就伸手去捏。为啥?因为在我的感觉中,大多数昆虫都是黑色的,这黑东西应当也是昆虫。不过,我还从未见过这种巨型虫。我该小心地来捉着它。
坏了,就在我的手刚刚碰上那黑东西的瞬间,手被咬了。不对,是被夹了,食指的上端正在往外渗血呢。我忍着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捏住黑东西的腹部。哟,它似乎也不甘心,头上一对大夹子抬呀抬,黑糊糊的粗腿蹬呀蹬,不但想挣脱我的手,还想朝我的脸上扑呢。呵呵,人定胜虫。我急忙掂起瓶子,"咕咚",把它撂入瓶底。它弹腾了几下,终于精疲力尽无奈了,老实了。
回到家,对着昆虫书一查,啊呀,那黑东西竟然是锹甲。我欣喜万分,赶紧在昆虫表格上添上一个红勾勾。
好几本书上都说,在昆虫世界,倘若论力气,独角仙老大,锹甲老二。神气哦,能逮住个虫虫二大王,足能让家属院里的小伙伴眼馋一阵了。
为了报夹我手指头之仇,我接连两天没给这黑东西喂食(当时傻乎乎,以为锹甲跟蝈蝈一样,喜欢吃豆豆)。不料,它依然精神抖擞。再一看那瓶子里,原来放进去的蚂蚱没了腿,蝴蝶没了肚子。咦,原来它也吃"肉"呀!
我忽然悟到,逮住锹甲的那片花丛为啥没有小昆虫,还不是被它吃掉了,或者吓跑了。就这,它还饥荒着,还想咬我手呢。
哦呵,对于被锹甲夹破手指头这件事,妈妈很淡然,只是批评我太冒失。学医的舅妈可说得很严重,她像给学生授课似的,从昆虫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讲到传染、发病。听着听着,我不禁有些心惊胆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