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立即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可它却遇到聪明又略到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并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而自己也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与帮助下,它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认为,柴斯特是一只很有责任心的蟋蟀,因为有一次,柴斯特不小把两美元的纸币给吃掉了,塔克见了,叫柴斯特快点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而柴斯特却没有。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它是一只敢作敢为的蟋蟀,会为自己做的事承担后果,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如邀请亨利和塔克开生日聚会,可却把摊点点燃了……
柴斯特还是一只向往自由的蟋蟀。获得成名时,它也同时失去了自由,每天不管心情如何,必须得表演两次音乐。在城市里出各虽然好,但是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它想念家乡的树,天空,小伙伴们……它想念家乡那种自由自在的快乐生活,于是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它做了它想做的事---回到它的家乡。
看完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