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开始敬仰起蟋蟀来,不仅它的歌声令我陶醉,而且它那思念故乡的情怀,使我肃然起敬,勾起了我难忘的老家童趣!
书中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次的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离了故乡,却深爱着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之事。尽管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地遇到了男孩主人玛利欧,还有忠诚憨厚的亨利猫和聪明的塔克老鼠,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但它还是十分思念乡下长期相处的土拨鼠、鸭子、野兔……尽管它的音乐天赋也得以发挥,出名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它却突然做出"退休"隐退,要回归乡下老家,去过从前那种虽不知名而十分平静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实现了回到能找到自己乐趣的故乡愿望。
读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其实,这里面隔着一个老大的问题便是:自由。"快乐"与"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完整的三层。所以它得想一想,主要咬什么。正如它的朋友——享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也是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所以说,自由带给我们的快乐远远胜出出名带来的快乐。
其实,大城市、荣耀虽是件好事,但它感觉不到乐趣,却感到非常疲倦。乡下生活、相处的小伙伴虽不是很出名,但这里却没有寂默和痛苦,它能感受到快乐和有意义。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当你离开了自己向往的地方,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呐?我虽然出生的城里,但小时候总是跟外公到妈妈的老家去,那也是乡下的悬水小岛——册子岛,在那里有许多我童年的乐趣,留下了我快乐自在的尽情玩耍的足印,像柴斯特那样,使我十分思念、难忘。
人说城市美,可我更爱妈妈老家那乡下的美景。过去靠小船来往的悬水岛,如今是雄伟壮观的大桥横架海峡,吸引了众多游客车水马龙地来观光旅游。每当夜幕降临时,妈妈带我在海边沙滩散步,吸着略带咸味的新鲜空气,让人心旷神怡。抬头眺望装点着无数闪闪彩灯的西堠门大桥雄姿,疑是银河落东海,真的美丽极啦!
那里连绵不断的山峰,到处郁郁葱葱。春天的嫩绿丛中百花争艳,有鲜红的映山红、金黄的油茶花、雪白的梨花……夏天河边的柳树上传来一阵阵的蝉鸣声,秋天的果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子,冬天那一串串玲珑透剔冰凌……真的让我流连忘返!
我经常和小伙伴们在乡下的草地上追逐着小鸟,在山坡上争先恐后地进行爬山比赛,在海涂上小心翼翼地捉着螃蟹,和外公在小河里钓鱼,和妈妈一起到海礁上捡海螺……真的到处都留下了我快乐童趣的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