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有关部门、参训辅导员、军训教官要合力做好军训工作。
3、军训辅导员自始至终要协助军事教官组织管理好所带参训新生,每天提前10分钟将队伍带到训练场。
4、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基本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及时处理军训中的突发事件。
5、辅导员要认真组织校规校纪学习及入学教育工作的开展,做到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相结合,做好对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6、辅导员要教育学生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严格遵守军训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准迟到、早退,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8、参训学生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和辅导员;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9、参训学生不准与教官和辅导员顶撞,同学之间不准打架斗殴。凡军训中的违纪现象,按学院有关规定加重纪律处分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鼓励学生积极撰写宣传稿件,及时表扬军训先进学员,鼓舞学生训练学习热情。
11、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参训工作人员需请假的要经军训主管领导批准。学生需要请假的,半天内由辅导员批准,半天以上由军训主管领导批准。
12、做好军训推优评优工作,军训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由教官和辅导员在结训前共同组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