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建设和谐xx的必然要求。各级妇联应该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参与构建和谐xx的切入点,努力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使广大妇女能够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想用改革发展的成果。
提高民主参与意识,加强源头维权工作。各级妇联要坚持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的工作方针,协助党委政府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科学有效机制,注重依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发挥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领导干部的作用,代表各族妇女认真履行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鼓励城乡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高度关注与妇女利益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进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实施办法。
加强维权建设,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维权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妇女舆情分析、民意反馈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健全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家庭暴力投诉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干部的作用,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意愿,探索开展妇女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关爱行动,引导妇女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使妇女利益诉求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各级妇联要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推动贯彻实施自治区妇联"五五"普法规划,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两纲"宣传培训,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成立实施"两纲"示范乡,积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采取由下措施推动"两纲"各项目标的落实。要通过强化培养家、推荐人才、协调沟通等举措,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女性人才库,进一步配合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以家庭为重点,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以此带动家庭"四防"、"四无"和"无毒家庭"创建工作,禁止和预防家庭暴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努力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安置和教育工作。以"家庭平安 "促进各民族家庭团结和睦、社会平安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