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努力化解居民内部矛盾。
一是建立重点上访人员长效管理工作,对于习惯性上访人员,除了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外,一方面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特别困难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觉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忘记他们,从而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生活上得到一定实惠。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定期的组织他们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周一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做好解决本社区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力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社区、疑难问题不出社区。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事件物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居民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二)以社区创安为抓手,不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义务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委员会、党员义务巡逻队、帮教等各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协助片区民警做好本辖区的治安工作,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涉毒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等。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每季见面谈话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