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突出省统一的"公共就业人本服务年"活动主题,以统筹城乡就业为重点,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为难点,以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手段,多部门协调行动,聚集社会之力,组织实施15个专题活动,共同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以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就业。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意见要求,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培养新技师400人,培养高级技术工人2500人。建立健全适应全市经济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面向全体劳动者,组织实施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形成以素质就业为主导的就业新机制。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0.9万人;农民工培训4.93万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完成2.78万人,农委等部门完成2.15万人,农民工培训后发证率不低于60%。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3万人。加快技师学院建设步伐。落实职业学校资助制度;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争取成功申办技师学院。
(九)完善"银发帮扶"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对接工作。以移交社区的鳏寡孤独、病残特困退休老人为重点,根据其需求,提供生活家政、健康护理等服务,并以此开发更多的社区"银发帮扶"助老员岗位,托底提供给"零就业家庭"成员,建立"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
(十)强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采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广泛发动等有效措施,实现市、县城镇居民参保52万人的艰巨任务。改进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和待遇支付办法,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十一)完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理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渠道,探讨建立市级统筹、社会化发放制度。
(十二)开展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和能力,分层次、分步骤试点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讨新、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十三)解决"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障问题。本年内将工伤保险参保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解决企业和"老工伤"人员的后顾之忧。
(十四)全面贯彻实施三部法律,强力推进"签约参保"。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监察和稽核作用,强力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xx)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全面建立县级平台,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区数据信息联网联通。加强灾备系统和公共服务网建设。指导各县完成"五险统征"业务整合和制度建设。年末全市劳动保障数据专网覆盖率达到100%。
(十六)全面发放社会保障卡。以社保卡发放为抓手,全面核实清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数据,为参保人员待遇支付与结算、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发放等社会保险政策兑现奠定坚实的基础,逐步实现为服务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