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执法者,我本应模范地践行"从严执法"的义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奋不顾身地制止违法犯罪、严厉地惩治践踏法律的行为,坚决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妨碍公务、暴力袭警的坏分子,我本来有权力对他们采取极端的措施,但由于我平时疏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钻研,对有些法律条文掌握得还不够精,以至于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很自如地加以运用,心里把握不准,思想上有顾虑,放不开手脚,没有让那几个杂碎得到应有的、更严厉的惩罚,犯了执法不严的错误。
此外,在教训他们时,我曾觉得作为外国人他们有可能不了解中国的法律,对他们有所恻隐,这也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现在想来,不管你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同样的惩处,你小日本要来中国撒野就得先把中国的规矩搞明白,否则你就得为你的无知埋单。在这件事情上,我为正义没能在我手里得到更充分的伸张、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没能在我这里得到完全的捍卫而感到深深的懊悔。
今后,我一定知耻后勇、悬梁刺股、发愤学习,努力做一个精通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敢于维护法律的执法者,模范地行使法律赋予一个公民、一个执法者的权利,保证下次再碰到这样的事情,绝不会仅仅让倭贼断两个手骨。这次算便宜他们了。
今后工作中,在与敌人较量时,我一定要注意运用科学的方法论,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机智勇敢、有勇有谋,投鼠忌器、荷枪实弹,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因此,今后我一定卧薪尝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大汗,在积极参加搏击训练的基础上,我还要南习武当,北学少林,遍访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力求通晓武术精髓,达到出神入化、随心所欲、顺其自然的境界。面对倭贼,做到一掌下去,让其肝肠寸断没齿难忘;一脚过去,令他粉身碎骨魂飞西天,以适应越来越多的倭贼窜入中国的治安新形势的需要。
领导和同志们,限于我的思想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地提高,因而我的检讨肯定还不是很充分,认识还不是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