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务求实效。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立完善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将创建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2、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继续加大"三防"投入力度,配齐专(兼)职保安,完善电子监控系统,逐步推进与公安联网,充分发挥防范作用;健全落实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好学校维稳安保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强化演练,规范信息报送,加强督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寄宿生的安全管理,重点要加强学校消防,防踩踏、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电力、校园网络的管理力度,特别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学生间由于心理疏导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造成的极端事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把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开展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维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建立经常性对学生心理状况摸底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心理疏导室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采取正面教育、积极疏导、正确引导等方法让师生明辨是非,远离歪理邪说,远离黄、赌、毒,远离危险、远离伤害,能规避危险、处理危险。杜绝事故苗头和影响社会治安及学校安全的事件发生。进一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幸福健康成长"精神实质,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基层学校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的思想稳定、生活健康、学习努力的深层次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系统突发性事件信息报告的各项规定,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对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等重要安全信息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的纪律性,按规定及时上报综治信息、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