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村学校的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由祖辈带大,他们对小孩溺爱、袒护,使这些未来的花朵不懂什么是文明礼貌,更谈不上遵守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纪律。一旦长期在家里养成习惯,一年级半个学期的学校教育,是难以改变和纠正的。
可这样的学生如果不教育好,班上其他学生就会被赤化,为管好和教育好这部分学生,我就产生了错误的动武念头,愚蠢的将法律和师德抛诸脑后。
其次,受严师出高徒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我没有意识到,身为人民教师,在履行教学职责的过程中,对学生不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而进行体罚,反而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最后,不管我的出发点是多么的为了学生好,都不能体罚,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教师的行象,也对学生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学生犯错误,我应耐心询问原因,或通知家长教育,学生是教育出来的,而不打出来的。我的行为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不允许的。
特别是体罚学生会恶化师生关系,影响到学生对老师的信任,影响到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效果,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龙校长及各位领导的恳切教诲及自身反思,我发现自己在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辜负了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关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长期而缓慢的过程,这个过程急不得,否则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至那时可就追悔莫及。
如今我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学校领导及家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带好我的班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