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班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行驶,确保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正点、便利的乘车服务。
3、学院各部门使用车辆时,须持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开具的派车单,驾驶员凭单出车。车辆使用完毕,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填写用车里程并签名。
4、用车人使用车辆时变更事由、线路及目的地,驾驶员须督促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里程与车辆使用情况。
5、节假日和上班时间外值班校领导调派和使用车辆,驾驶员须到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补办有关用车手续。
6、驾驶员每月将派车单汇总后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
7、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用车申请部门的先后顺序和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领导与职工用车,领导优先;急事与一般事用车,急事优先;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用车,教学工作优先;公事用车与私事用车,公事优先)。
8、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制度,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10、车辆须按用车时间及时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在外逗留或过夜。在校外过夜的车辆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失窃。在校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
11、保持车容美观、整洁、卫生,驾驶员做到语言文明、衣着整洁、礼貌待人,主动为乘客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