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五有"、"六统一"的要求,立足我镇实际,在申报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进步规范司法所软件建设。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成立由党政统一领导、镇综治办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为主、有关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构建并完善"大调解"机制。规范化镇调委会、规范化村级调委会的建设始终贯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态运行的理念。加强对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年内无上访、集访,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3、做好信息调研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时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重点,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反映我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动态的信息,力求上报原创信息,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力争圆满完成年初区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4、落实各项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探索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衔接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