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领导机制,争创市级示范街道。根据人事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积极参与市社区矫正工作示范乡镇(街道)活动的开展,力争创建成社区矫正市级示范街道,扩大示范效应,使城北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矫正对象"4+1"帮教监管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对聘请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并通过"以奖代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家庭监督人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其思想和行为表现,并要求重点对象监督人实行监督情况日报制。
3.加强制度建设。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项制度,对常规制度要做到"一口清"。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每月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定期排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档案台帐资料互查制度、假释和监外执行对象回访制度、矫正对象期满提示等制度。建立重点矫正对象定期分析会办制度,研究分析重点对象动态情况,调整监控措施,定期(每季度)向街道党政领导汇报本地矫正对象监管情况。
4.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台帐资料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学习省、市有关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纪律,强化依法执法的意识。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在审(诉)前调查活动中,要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对因失职、违纪等主观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健全卷宗查阅借阅制度,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