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⑸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着重对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项目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⑹施工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制度,加强用火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检查。
⑺加强对工地食堂管理,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登记制,确保施工人员不食扁豆、黄花、发芽土豆等易中毒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⑻夏季施工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⑼根据本项目部承建工程特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工程部备案。
(10)"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