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末未跟医院请假就擅自离院回家。违反了医院的规定。经过一番深刻思考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特做以下检讨。
我们来到着个医院,在这里上班实习,就要服从医院的管理,遵守医院的规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所以,我擅自离院是错误的,是对工作不负责,对学习不负责,对自己不负责。有家可以不回,但有班一定不能不上。虽然最初我以为我的做法没什么不妥,不过是两天治疗不上,回家看看生病的妈妈,于情完全合理。但是医院有纪律在,就如同我们面前的一座高山不可跨越。如果跨越了,就必须付出代价,接受惩罚。所以,我心甘情愿认真的写检查。我可以毫不遮掩,丝毫不给自己留脸面的说声我错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老师能够相信我,不要因为一次错误就否定我。我自以为我总体上还是表现的可以的,不过,难免回有些小瑕疵。草木皆有情,人怎可无情?离家久了想回家看看,工作累了想回家歇歇,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情和体会。所以,我回家有情可原。但是,于情可以说的过去的事情,却在纪律上不可以容忍。所以,我还是错了,所以我检讨。
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个体。少了我一个,太阳依旧东升西落;少了我一个地球依然按既定的轨道转动;少了我一个,天气依然有阴晴的变化,不时的有雷雨暴雨;少了我一个,话依然循着季节开和落;少了我一个,医院的工作照常进行,不会受到丝毫的影响。对于我生活的周围环境和群体来说,我并不重要。可是,对于我妈妈来说,我很重要,在她需要我照顾的时候,我能在她顺便对她来说是莫大的欣慰和幸福。如果换成别人是我,或许和我一样直接回家。我可以无数次的强调我回家是有理由的,于情是合理的年。可是,任何理由和感情在医院的管理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比值得一提。我只所以没请假也包含这个原因。因为我请假的理由在规定面前完全不被承认;就算得到了一丝丝承认,也是弱不禁风。我主动请假也未必请的下来,所以干脆直接不请,还心存侥幸心理,认定不会被逮到,可是我还是没有漏网。我说的这些完全属实,不含任何捏造的虚假成分。
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人做事都要遵循一定的准则。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此。规则由人而定,而一经制定就成为客观存在,不在以他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岁偶然,每个人并不是生来就逆来顺受,注定要接受外界的约束和控制的。可是,我们在这个医院实习,接受医院的管理和其制度的约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出此没有任何选择。当我们的叛逆心和不情愿得以表达和延伸,但一旦撞到医院的管理制度,就只能收容起来。规矩在扼杀我们的'不安分之心上起了莫大的作用。所以,我们不能不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