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村社矫正协管员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所里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方面矫正力量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自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村社矫正小组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司法所,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联合开展的矫正对象回访活动。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对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不论是在本市或请假外出采取多种形式,每月定期抽查一至两次,以真正了解矫正对象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防止提供假情况,对违反规定按管理制度予以责令召回并严肃处理。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帐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且做好平台的维护工作。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