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推动《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配合行政部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就业的激励机制,遏制企业劳动用工短期化现象;加强对困难职工、零就业职工家庭的就业服务,帮助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2、大力推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劳动法规的实施。强化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
3、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重点是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推行面达90%上,非公有制企业达50%以上。建立工资协商指导队伍,提高协商效果。推动政府出台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及考评办法,规范协商行为,加大协商力度。
4、大力推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配合有关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督促破产重组企业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问题。
5、大力实施安康工程,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6、切实加强帮扶工作。在拓展帮扶范围上有新进展,构建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县级帮扶中心为支撑,街道、社区、镇和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帮扶工作网络。在完善帮扶方式上有新举措,加强劳动法规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今年培训技术工人不少于1000人。在提高帮扶水平上有新突破,在帮扶资金筹集、运行管理、财务控制、信息手段等方面逐步走向规范化。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分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