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城市中的学校和医院数量,可能还相对容易些,增加住房很困难。大城市不仅土地面积有限,而且由于对建设用地指标的管制,就算有土地也盖不了房子,加入用地指标可以跟着人口流动,就可能缓解土站供能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要让建设用地指标流转起来,首先是让农村集体用地参与流转
要想增加城市土地供应,最直接的办法是让市区和近郊的集体建设用地参与流转。北京市域内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的五成,但容积率平均只有0.3-0.4,建设密度远低于国有土地。关于集体土地入市。2008年党的十七属三中全会就通过了相关原则性条款;“逐步建立城乡说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与国有与土地享有平等权益”,但地方有地方的利益这些原则并未落到实处
2015年,全国33个十点县市开始实施俗称”三块地”的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在此之前重庆也有零星的改革试点,俗称“地票”制度,见前重庆市长黄奇够的著作
2017年,中央政府提出,“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是一个体制上的突圾,意味着城市政府对城市住宅用地的董断将逐渐打破。2019年,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选定,包话北上广在内的一线二线城市。同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直接向市场中的用地者出让、出阻或作价出资入股,不再需要先行征收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从此拥有了同等权能可以同等入市。同价同权,城市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垄断被打破了。
所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只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部分,并不包括宅基地,后者的面积占集体建设用的一半,住房需求旺感的地方,宅基地之上的小产权房乃至宅基地本身一直存在"非法”转让,2020年,中央又启动了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探索”三权分置”,即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强调要守住“三条底线”: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稍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土地改革之外,在“人”的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方面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2014年之后,逐步开始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等级制度,并逐步按照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规模来划分公共服务供给,包括文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
一国之内,产品的流动和市场化最终会带来生产要素的流动和市场化。农产品可以自由买卖,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最终也该自主转让,人为限定城市土地可以转让而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用户籍把人分为三六九等,除非霆计划经济的回头路,否则难以持久,就算不谈权利和价值观,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这些限定性的制度所带来的拍自也会越来越严重,代价会高到不可维持,比如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所带来的巨大社会问题
城市化的核心不应该是土地。应该是人,要实现地区间人均收入均衡,缩小贫富差距.关键也在人。要真正帮助低收入群体,就要增加他们的流动性和选择权。帮他们离开穷地方,去往能为他的劳动提离更高服酬的地方,让他的人力资本更有价值,同时也要允许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湾动,这些土地资产才会变得更有价值,总的改革方向,就是让市场力量在各类要素分配中发挥更大作用,让资源更加白由流动,提亮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