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本文的标题“土地的誓言”?
这一标题是比较独特的,其要点在于“誓言”。从文章来看,这誓言是作者对着土地发出的。作者在文章末尾壮怀激越地发誓:“我要回到她的身边……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一个更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这种掷地有声的誓言读者自可强烈地感受到。因此,这一标题应该理解为“面对土地发出的誓言”而不是“土地自身发出的誓言”。
2.课文分为两段,两段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异同?
结构相同:先抒情后回忆最后再直接抒情。
内容上的相同点:都有对故土的回忆和描绘。
内容上的不同点:回忆中所选取的景物不同。
3.所选景物有什么特点?为何选取不同的景物?
前者选取东北所特有的物产,采用景物的叠加展现手法,表达作者的赞美和怀念之情。运用排比,加强了情感的冲击力。
后者选取了春、秋两季的景物,同样表现了东北的丰饶美丽,但没有排比,情感没有前者来得炽烈。尽管如此,这一段也表达了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在怀念中又暗含着忧伤与愤怒,最后作者所有的心绪喷发,面对土地他发出自己坚强的誓言。
4.“对于广大的关东原野,我心里怀着挚痛的热爱。”这一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内容上:开篇直抒胸臆,表达了作者对关东原野的热爱之情,奠定了全篇的感情基调。
结构上:总领第一段。
5.怎样理解文中“我常常感到它在泛滥着一种热情”中“泛滥”这个词的确切含义?
“泛滥”原意是“江河水溢出,淹没土地”,又引申为“思想、事物到处扩散”。这里贬词褒用,表现作者的心情正如决堤之水不可遏抑地向四下泛滥奔流,一发不可收拾。表达作者极其强烈的思乡之情。
6.我想起那参天碧绿的白桦林,标直漂亮的白桦树在原野上呻吟;我看见奔流似的马群,深夜嗥鸣的蒙古狗,我听见皮鞭滚落在山涧里的脆响;我想起红布似的高粱,金黄的豆粒,黑色的土地,红玉的脸庞,黑玉的眼睛,斑斓的山雕,奔驰的鹿群,带着松香气味的煤块,带着赤色的足金;我想起幽远的车铃,晴天里马儿戴着串铃在溜直的大道上跑着,狐仙姑深夜的谰语,原野上怪诞的狂风……
这里综合运用比喻、拟人、排比等修辞手法,从视觉、听觉、嗅觉等角度,描绘美丽的风光,丰饶的物产,让人印象深刻,表达了作者强烈的自豪感和对关东原野的热爱、思念之情。
7.“这时我听到故乡在召唤我,故乡有一种声音在召唤着我。她低低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声音是那样的急切,使我不得不回去。我总是被这种声音所缠绕,不管我走到哪里,即使我睡得很沉,或者在睡梦中突然惊醒的时候,我都会突然想到是我应该回去的时候了。我必须回去,我从来没想过离开她。这种声音是不可阻止的,是不能选择的。这种声音已经和我的心取得了永远的沟通。”分明是作者思念家乡,可是作者却说故乡在召唤自己,呼唤自己的名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这是移情于物的写法。实际上作者想表达自己思念家乡,故乡令自己魂牵梦萦。这样
写,可以使自己的情感显得更加浓烈、真挚。因为只写自己爱恋故乡,表现的是单方面的情感,写故乡对自己的召唤,就深刻地揭示出故乡和自己的那种“默契”关系。
8.文中为何多次写“这种声音”?为什么“这种声音”来自“亘古的地层”?
“这种声音”指故乡的声音,故乡的呼唤,多次写这种声音,表现了作者对故乡的无
比眷恋和怀念。
说“这种声音”来自“亘古的地层”是一种联想,意思是这种声音来自大地之心,关东大地因这种拟人化的描写而有了生命,有了情感,于是可以像人一样召唤着“我”,激励着“我”为之奋斗和牺牲。
9.“当我记起故乡的时候,我便能看见那大地的深层,在翻滚着一种红熟的浆液在那亘古的地层里,存着一股燃烧的洪流,像我的心里喷涌着血液一样。”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什么?这句话里“红熟的浆液”喻指什么?
含义:作者思乡的心情就像地下沸腾的岩浆一样在燃烧在沸腾在奔突,就要喷涌而出。
“红熟的浆液”表层是指“大地深处沸腾的浆液”。深层是指作者内心正如地下沸腾的岩浆一般。
10.“在那田垄里埋葬过我的欢笑”中“埋葬”这个词的确切含义?
“埋葬”用于已经死去的事物,那么,我的欢笑已经死去了吗?是的,昔日飘荡、回响在田垄的欢笑曾经是晶莹如露珠般点缀在垄上,散发出迷人的光泽。而今,这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只是凄苦、哀愁和悲愤!作者的欢笑确实“死了”,它被埋葬在故乡的田垄间。这里用“埋葬”比“飘荡”、“回响”更多了一层沉重的感觉和悲愤的心绪。
11.作者把广大的关东原野,以“她”而不是“它”相称,这是运用什么手法?表达了作者什么感情?
运用呼告的手法,直接对着故乡的土地倾诉自己的热爱、怀想和眷念,并且将倾诉对象拟人化。以“她”而不是“它”相称,隐含将土地比做“母亲”的意思。比如:“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召唤我回去。…‘她低低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声音是那样的急切,使我不得不回去。”等等。这种感情经过多次反复,像音乐的主旋律一样得到加强,自然会在读者心里掀起重重波澜,激起强烈的共鸣。
12.文章起初写“关东大地”用“她”来称呼,后来却改说“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被解放,你必须站立”,用第二人称来称呼,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人称的变化实际上是情感的变化的结果。文章开始用第三人称,是因为感情起初比较平稳,但随着作者情绪一步步的激动。作者就不满足于使用第三人称,于是用第二人称直接与自己所叙述的对象进行对话交流。对土地以“你”相称,情感显得更加直接而迫切。这在修辞上叫做“呼告”,具有强烈的抒情效果。
13.文章结尾一句“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一个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的含义是什么?
作者愿意为了土地奋斗,为了美丽的东北故乡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表达了作者强烈而深沉的爱国之情。
14.本文主旨
作者通过抒发对被日本侵略者强占十年之久的关东原野的眷念之情,表达“九一八”事变以后东北流亡青年对国土沦丧的压抑之情,充满深沉的爱国热情。